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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型住房贷款几乎优惠全无
时间:2010-05-14 16:30 来源: 点击:

  尽管监管层一直提出房贷政策要"区别对待",即在提高炒房成本的同时,对首套自住房和此前住房面积较小、再次购房的改善型住房给予优惠。不过,随着新政出台,"改善型住房"的说法已经渐渐被淡化。从操作层面上来看,无论以前住的房子多么小,只要贷过款,各家银行依然会按照"首付五成、利率上浮10%"的政策严格执行。

  改善型住房没优惠

  昨天,家住长白街附近的李先生给记者打来咨询电话。李先生结婚的时候贷款买了一套42平方米的房子。一开始"二人世界",住得还可以,不过去年他们有了小孩,房子明显觉得小了。李先生准备重新买一套面积大一点的房子。"房子买了就是自己住的,贷款还能享受到优惠吗?"

  记者向南京多家银行进行了解,发现李先生的情况现在不仅很难享受到优惠,而且在大多数银行,都要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来申请贷款。

  其实,按照以前的政策,李先生的房子属于人均面积低于南京市人均32平方米的标准,是可以视为改善型住房,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的。不过,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已经明确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房贷时不得和首套房享受同等待遇。加上近日国务院接连出台房贷新政,银行在办理房贷业务时,对于改善型住房已经没有任何优惠。在南京目前只有江苏银行等极少数银行还有一些优惠,但是审核极其严格。

  几套房目前还是看贷款

  前几天有银监会官员称,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也就是说,只要贷款人此前买过房,无论是贷款还是全额付款,就属于二套房。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还没有一家银行执行这样的政策,贷款时判断几套房,还是看此前的贷款记录,只要贷过款,再贷就是二套房,以此类推。

  银行界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他们尚未接到有关的书面通知,仅仅是银监会官员的公开表态,并不能作为他们开展房贷业务的依据。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客户拥有房产的套数来判断是否为二套房,目前操作起来有难度。

  毕竟银行和房产主管部门还没有实现联网,所以目前还是和以前一样,根据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显示的贷款记录,来判定前来申请贷款的到底是第几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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