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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保证书”当事人李怀亮提379万元国家赔偿
时间:2013-06-03 09:5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昨日,“死刑保证书”一案中被无罪释放的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告诉南都记者,李怀亮及家属将于今日正式向河南省平顶山中级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根据这份“赔偿申请书”显示,李怀亮向平顶山中院提出379.67万元的赔偿,并要求有关部门赔礼道歉。

赔偿包括生活安置费

因涉嫌一起奸杀幼女事件,李怀亮被羁押近12年,三次判决,三次撤销。今年4月25日的第四次判决,平顶山中院称,李怀亮被指杀人“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但因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被无罪释放。

5月9日,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曾表示,“李怀亮涉嫌杀人案”的刑事判决部分已生效。李爱梅告诉南都记者,平顶山中院负责办理赔偿事宜的法官曾到家中看望李怀亮,并提出“可以开始申请国家赔偿”。

昨日下午,李怀亮的代理人王永杰向南都记者提供了一份“李怀亮国家赔偿申请书”,此申请书将于今日由李爱梅及其丈夫共同提交至平顶山中院。该申请书显示,申请人李怀亮向平顶山中院要求给予379.67万元的赔偿,同时要求平顶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中院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其中,赔偿金额包括“法定赔偿”和“合理补偿”两部分,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异地生活安置费等费用在内,共计379.67万元。

两个代理人意见不一

对于赔偿金额部分,作为李怀亮赔偿代理人之一的王永杰律师表示,李怀亮要求的赔偿金额是合理的,“赔偿多少金钱,都不足以抵消李怀亮12年的辛酸和苦难”。他告诉南都记者,“赔偿金肯定要算得高一点,这也是给办案机关压力,不能随便把一个公民给抓了”。

李爱梅称,这个赔偿金额是跟律师一起商量的结果,她认为弟弟一直在看守所里关着,“杜玉花家上访,当地政府为了维稳都给她花了那么多,我告状什么都没有给”。

但这一赔偿金额,在另一个赔偿代理人蔺文财看来,“一点信心都没有”。他告诉南都记者,他曾经向李爱梅提供了一份约为156万元的赔偿申请方案,王永杰则提出了这个三百多万的申请方案,最后家属选了王永杰的申请方案。

蔺文财认为,提交的赔偿金额应该符合法律依据,“如果要得太高,会给别人造成这个律师不靠谱的印象”。他称,“获赔150多万元还有点可能,因为不止李怀亮一个人是超期羁押,后面还有很多人要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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