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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场队长被指撞死人拿公款赔偿
时间:2013-05-10 08:56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景洪某国有农场队长驾车撞死两人,拿公款赔偿?”近来,一则这样的消息先后在微博等网络热传。西双版纳官方调查后称,肇事属实,但该队长当天是出公差,而且并未亲自驾车,事故发生后,包括该队长在内的相关人员,均被追究了责任。

网友:微博举报公车撞死人公款赔

今年4月8日以来,网友陈洁连续在微博发帖,称景洪市国有橄榄坝农场三区主任杨德荣,去年5月驾驶车牌号为云K18183的三菱越野车,撞死两人,后来向死者家属支付85万元私了,其中35万元由保险公司赔付,另外50万元则用公款赔付。

这则信息后来在网上被广为传播,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段金华看到后,称他己经向州纪委通报该事,并希望举报人、发帖人,尽可能提供证据,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他还说类似事件,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当事人:自己没有驾车已承担责任

橄榄坝农场办公室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单位的车辆去年5月肇事撞死两人一事属实,但该工作人员称,当时驾车的并不是杨德荣,他当时坐在副驾驶位上,事发后,杨德荣已经受到了处分。

杨德荣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事情发生在去年5月17日,当天他乘坐农场的车,到队上办事,农场司机开车,他坐在副驾驶位置,途中车辆撞上两名景洪当地人,导致对方死亡。

事发后,该事件被定性为公差事故。“农场管委会确认我负有管理责任,我被农场予以警告处分,还承担了7%的赔偿款。”杨德荣说,这个事情农场管委会和景洪市有关部门都知道,经过协调,事情已得到妥善解决。

杨德荣所称的赔偿款的7%,是指由农场承担的50万元的7%,总金额为3.5万元。

官方回应:相关责任人均被处理

段金华昨天在微博回复称,经过调查,去年5月17日,橄榄坝农场管委会阳光生产队队长杨德荣,因公前往景洪办事,途中所乘车辆肇事,撞死两人。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接受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橄榄坝农场管委会、肇事司机、杨德荣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被按照农场因公事故处理办法,责令承担了相应责任比例的赔偿金,并受到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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