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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津贴涨幅要一致
时间:2009-01-12 17:17 来源: 点击: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广东省河源市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年人均增加5000元,惠及对象包括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大专院校及中小学教师。

  从去年年底开始,河南、河北、安徽、内蒙古等省也相继公布了各自的公务员津贴补贴调整计划。

  对此,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醒各地的财政部门负责人,津贴补贴调整不能单兵突进,考虑公务员的同时必须考虑教师等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谢旭人表示,目前财政收入增速下滑,各地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津贴补贴调整必须要量力而行,公务员和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的津贴补贴上涨幅度要接近一致,“就像双腿走路一样,要平衡,不能一条腿迈大步一条腿迈小步”。

  此轮津贴补贴调整是一个执行中的三年规划的一部分。

  2006年,国务院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根据公务员法的要求,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同时开始对中央机关、各省区市津贴补贴发放进行清理规范,计划用三年时间,将地区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并通过行政手段“削峰填谷”,使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

  改革后,公务员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作津贴、生活补贴构成。前两项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支付,后两项由地方财政安排。

  但是在此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过程中,却出现了事业单位人员改革滞后的情况。“此前公务员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基本上待遇差不多,但是工资改革之后,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的补贴标准远远低于公务员编制的补贴标准。”一位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去年年底通过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规定:“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公务员。”这表明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的补贴水平将与公务员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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