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全文)
时间:2008-09-24 21:37 来源: 点击:次
《规划》全文约25000字,15章,涉及重建基础、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城乡住房、城镇建设、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重建、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精神家园、政策措施、重建资金、规划实施等。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范围为四川、甘肃、陕西3省处于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总面积132596平方公里,乡镇1271个,行政村14565个,2007年末总人口1986.7万人。
根据《规划》,受灾群众安置主要在规划区内就地就近安置,不搞大规模外迁。人口安置的对象主要是耕地和宅基地因灾严重损毁、无法在原村民小组范围内生产生活的农村人口;坚持就地就近分散安置为主,尊重本人意愿,实行农业安置与务工安置相结合。少数民族人口的安置应尊重其生产生活习俗,原则上在本民族聚居区安置。
为编制上述规划,国务院成立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组长单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组长单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员单位包括陕西、甘肃省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数十个部委和直属机构。
- 上一篇:温家宝会见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
- 下一篇:温家宝:中美关系发展潮流不会逆转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