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要闻>
山西襄汾溃坝事故8名责任官员被刑拘
时间:2008-09-20 19:27 来源: 点击:
        9月17日,山西省襄汾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廉会忠、梁德灵、刘卫光、刘政民、王耀红、杨来成、狄建民、杨江华8名国家机关工作入员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山西溃坝现场搜救

  经调查,襄汾县陶寺乡乡长廉会忠、乡政府安全生产领导组副组长梁德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刘政民、煤炭选矿股股长王耀红、煤矿安监办监察队队长杨来成,县国土资源局矿山纠察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杨江华6入对“9·8”溃坝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他们在发现新塔矿业有限公司下属选矿厂在没有安全许可证、没有环评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并且发现该尾矿库坝已有渗漏,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后,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矿继续违法生产。

  另外,陶寺乡企业办主任刘卫光在发现新塔矿业公司下属选矿厂有安全隐患后,虽向上级报告了情况,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襄汾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狄建民在任职期间未按照《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有效制止新塔矿业公司非法采矿,致使该矿业公司选矿厂长期非法生产。两入对该起事故发生均负有重要责任。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对记者表示,这起事故损失惨重、影响巨大,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山西检察机关一定要本着对党和入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厉查处事故中的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入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