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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非法用工可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时间:2008-08-28 17:26 来源: 点击:

工伤职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

本报8月27日讯 针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周期长,造成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及时兑现等问题,今日省劳动保障厅发出通知表示,对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职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次月起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为了精简办事周期,省劳动保障厅表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今后必须公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让申请人知晓办理的程序、时限和应提供的材料等。工伤认定时,对材料完整、事实清楚,不需要调查核实的,一般应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需要调查核实的,一般应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涉及职工的工伤认定,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鉴定机构将简化鉴定程序,一般应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其中,非法用工或使用童工造成伤害事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在实习单位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也可直接受理。

同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及时审核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为工伤职工计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此外,参保单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实参保职工伤亡情况的基础上,应先行预拨所需抢救医疗费用。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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