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腿不医头”延误治疗
时间:2010-05-15 15:39 来源: 点击:次
有人5楼坠落,医院医脚不医头
死者家属获赔11万余元
5楼掉下的危重病人,医院一直忙着给他治疗摔坏的胸腹和双腿,却忽视了大脑。记者昨悉,法院一审认为这属明显过失,判决医院承担4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1.5万元。
法院查明,2002年3月30日晚9时许,张成的父亲开窗户时,不小心从5楼坠落休克,被急送长航总医院救治,医院当即输液,忙着治疗骨折的胸腹和双腿。一直到次日凌晨4时,略懂医术的一位亲友才质疑,为什么一直没见做颅脑CT?“摔伤的人,头部的状况最重要啊。”家属认为医院未及时正确地进诊断和治疗,通过120要求转院协和医院。
此时医院的病情简介才称,由于伤者血压不稳,没有时间进行颅脑CT。
在家属的坚持下,伤者被送协和医院,马上进行头颅CT检查,随后进行了手术,但因耽误时间过长,伤者在4月1日下午去世。
2003年3月21日,张成将长航总医院告上法院,认为医院违反诊疗常规导致父亲死亡,索赔29万元。
医院当庭称,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伤者的死亡是因为家属在患者不宜转院的情况下强行转院,贻误治疗所致。
法院查明,抢救中,医院未及时检查伤者头部,延误了诊断以及治疗,属对伤情认识不足,存在一定过错,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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