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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生下缺臂男婴 状告医院索赔30万
时间:2010-05-15 15:37 来源: 点击:

产前10次孕检 医生都说:胎儿正常

女子生下缺臂男婴 状告医院索赔30万

产前10次孕检,医生都说 “胎儿正常,没有问题”,于是,泉州的王女士安下心满怀期待等着自己的孩子出世。没想到,孩子出世后,她和家人却惊呆了:孩子竟没有左手掌及左前臂。

震惊之后,悲伤的王女士将做产前检查的医院告上法院,索赔30万元。

王女士去年年底怀孕,今年1月3日,她在泉州一家医院进行了产前检查,结果显示正常。之后,王女士就一直在这家医院做检查,至4月24日,一共做了10次。

“每次检查,医生都说胎儿正常。”王女士说,因怀孕期间无不良反应,一家人安了心。

4月26日,王女士终于生下了一名男婴,可没想到孩子竟没有左手掌和左前臂。经法医鉴定,男婴左手掌及左前臂先天性缺如,为五级伤残。

悲痛之余,王女士认为她在医院做了10次检查,医院有义务发现胎儿的异常,并且对孕妇及家属进行告知。因此,今年8月,她状告该医院,并要求该医院赔偿其安装假肢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合计30余万元。

而该医院认为,王女士所做的是一般及常规产前检查,只能发现卫生部规定的六种严重致死畸形,至于男婴四肢残缺,不属于其应当发现的范围。此外,该男婴左手缺如是一种先天性四肢畸形,与遗传性疾病等有关,与其产前检查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该院要求法院驳回王女士诉讼请求。

对此,相关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经产前诊断,发现胎儿有严重缺陷等情形的,应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而王女士的案件争议在于,医院对她所做的产前检查能否发现四肢畸形。

目前,法院正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此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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