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医疗事故>误诊漏诊>
妙龄女孩误诊痔疮失去肛门
时间:2010-05-15 15:37 来源: 点击:

  高考第一天,当同学们在高考考场上努力拼搏的时候,18岁的李文(化名)却不得不在家休养。李文的大学梦因为医院的误诊而破碎了―――明明是癌症,医院却诊断为痔疮。她也因这误诊失去了肛门,留下终身痛苦。昨天,李文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院方赔偿损失11万余元。

  李文今年18岁,女,我市某重点中学学生,现休学在家。校方向记者证实,如果不是医院的误诊,她现在应该和同学们一起参加高考。据李文介绍,2003年 12月下旬她发现肛门口有一芝麻大小颗粒,以为是痔疮,没加重视。2004年3月初,李文发现不明物体突然长大,但不痛不痒,不影响骑车上学和日常学习,家长以为是痔疮发炎,未去医院就诊。当月下旬肿块越长越大,且变色变硬,李文遂在父母陪伴下来到苏州某医院外科门诊就诊。

  据李文在起诉书中描述,当天接诊医生为一位副主任医师,听完李文及家人的描述后,医师对李文的肛门部位简单诊视后,即说:“不要紧,是痔疮,开掉就好了。”李文入院后,医师反复向李文及其父母推荐一种“手术效果好、时间短、痛苦少”的“PPH手术”。家长一开始觉得手术花费大,不想做,但最后还是同意做。3月22日,医生诊断李文患有“嵌顿痔”,定于次日手术。手术结束后,医师向李文的母亲称“保证没问题,不要紧”。但3天后,医师却急匆匆跑来告诉家长,称李文肛门肿块的病理报告出来了,为“肛门鳞状细胞癌”。癌症,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李文的父母惊呆了。

  李文在起诉书中称,面对手术前后截然不同的两个诊断,李文的家长愤怒了,经其一再请求,医院请来上海专家,于去年4月10日为李文进行第二次手术。由于第一次手术范围很大,上海专家几经努力还是没能给李文保住肛门,只好经腹壁造瘘作为人工肛门,给年仅18岁的李文留下终身遗憾。

  李文及其家属在起诉书中称:“由于被告医院人员于医师的工作态度马虎、草率,责任心不强,轻视、忽视病人的实际病情,严重违反诊疗常规,导致了病人癌症被误诊为简单的痔疮……给患者及整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这一切后果均与被告的误诊误治、严重的医疗差错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医院究竟有无过错呢?记者看到,在原告李文向法院提供的一系列证据材料中,有一份该医院“病人服务中心”所做的“关于李文在普外科诊治情况的答复”,其中第2条、第3条称:“普外科在患者诊疗过程中存在缺陷,可通过法律诉讼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途径解决争议;院方承担此争议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

  由于在赔偿数额上有较大差异,双方多次协商均未果,李文遂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11万余元。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