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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
时间:2010-05-18 17:45 来源: 点击:

  移送管辖是指某个人民法院把已经受理的行政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移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移送的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2)移送法院发现对已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

  (3)接受移送的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移送管辖的实质是案件移送,起到纠正管辖错误的作用,而不是管辖权的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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