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7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据民政部的消息,这一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重要制度将于2007年上半年全面建立。显然,作为一项试点时间不长、面向众多人口的制度,“农村全面低保落实起来时间短、任务重,其目标能否如期达到?半月谈记者在位于西部、农村地区情况较为典型的重庆、陕西两地进行了相关调查。
覆盖范围相对较小,宣传工作亟待加强
谈起农村低保的好处,家住重庆南岸区南山街道办事处龙井村建设村民小组的周朝东感到十分欣慰。今年37岁的周朝东在1990年遭遇机械事故,右手4个手指头被机器切掉,确定为四级残疾,根本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目前,妻子与他离了婚,他与10岁的儿子相依为命,家里只有3分地,全家年收入不足500元。根据南岸区的农村低保政策,每人年收入不足1200元的,可补足1200元,这样周朝东一家每年可得到近2000元的低保金,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周朝东感激地说:“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2003年7月以来,重庆市先后在南岸区、江北区等10个区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以南岸区为例,截至今年3月,南岸区7个镇全部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共有5568户10564人享受到农村低保,低保金支出223.31万元。由于重庆的农村低保工作实行民主动态管理,坚持公开、透明,自试点以来未接到一起群众来访。 但在农村低保试点进度较慢的地区,情况则不尽如人意。记者最近在陕西省彬县、旬邑县、淳化县等贫困地区采访时,问起是否知道农村低保,许多农民并不清楚。
在彬县小章镇香花村,69岁的村民赵七性说:“每年过年的时候,村里的困难户能领点补助,好像没有固定的”村民王保民说:“我们这地方是渭北旱塬,靠天吃饭,年年都有一些人日子过得紧巴巴,也不一定能得到救济。以前只听说城里人有低保,将来农村也能享受低保的话,农民就有福了”
许多农民对农村低保的“不知情”,主要还是因为这项制度覆盖面很小。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按照人均纯收入低于683元的标准,全省农村的低保对象有206万人左右,但截至去年底,只有80万人享受低保待遇,其中大约只有37万人能够达到每人每年300元的规定补助标准。
地方资金配套困难,中央财政需加援手
重庆市地处西部,经济条件差,困难群体面大,许多区县是“吃饭”财政,这些地区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所需的资金落实存在较大困难。目前,重庆市年人均收入在683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五保户除外)有53万人,再加上相对贫困人口,全市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有82万人,按现行农村低保执行标准每年需支出保障金近3亿元。当前,重庆的农村低保制度只是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县勉强建立,而对于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地区的贫困区县来说,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相当困难。目前,重庆市多数区县在扩大低保覆盖面和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上十分谨慎,担心操作不当将好事办砸。
地处渭北旱塬的陕西省淳化县,每年地方财政收入只有1500万元左右,发工资、保运转主要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县民政局副局长席海霞说,淳化县2005年启动农村低保试点工作,但因为县上“吃饭财政”的现状,拿不出太多钱来用于农村低保的配套,前两年的低保工作使用的资金几乎都是上级资金。
目前陕西省农村低保资金主要靠省政府补助和地方政府拨款,其中省政府用于农村低保的拨款去年为3000万元,今年计划拨出8000万元,按照各市、县的财政状况给予补助,但这笔款项远远无法填补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的资金缺口。陕西省民政厅低保处干部朱宗礼说,如果中央财政能在低保金上出“大头”,省政府和地方出“小头”,地方财政负担会减轻很多。淳化县民政局副局长席海霞等干部认为,西部不少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十分拮据,解决城市低保问题已勉为其难,实施面更广、量更大的农村低保工作显得力不从心,需要上级财政给予更多的支持。
农民呼吁制度建设,“应保尽北也须公平
有专家认为,农村人口中大约有10%需要得到低保,许多基层干部认为这一比例比较符合农村实际情况,但涉及如此多的人口,具体操作起来难度不小。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省农村低保总的政策是先保贫困户里的特困户,标准比较容易掌握。申报低保户的审核过程是先申报,再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核实及公示,如大家均无异议的话上报到乡镇,最后由县民政局批准。一些农民群众担心,将来覆盖面扩大以后,会带来不公平。陕西省旬邑县湫坡头镇罗家村村民蒙宏民说:“给农民发低保,是从来没有过的好政策,我们希望做到公正、公平,不要给了不该给的人”
许多农民说,与城市居民不一样,农村居民的收入中实物比重大,难以货币化,而且受自然灾害、外出务工等不稳定因素影响,再加上一些农户的子女求学、就医等方面困难较大,其收入较难界定,在测算、确定低保对象上应该科学合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防止出现“养懒汉”、“保富者”等不合理现象。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及一些基层干部建议,当前应因地制宜,确定标准,科学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既要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又要防止因保障标准过高而形成养懒汉的倾向;应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资金的来源应坚持政府为主的原则,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增加保障资金在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比例;应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实行动态化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对象的确定,应由个人向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核实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确认为低保对象,坚持张榜公示享受人员情况及享受金额,广泛接受村民监督,同时保障金实行按季或半年由区县财政直发,即由区县财政将低保金直接拨付到乡镇农村信用社,低保对象凭证直接到信用社领取,确保低保对象能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显然,要如期完成农村全面低保的任务,上述问题和建议都需要中央政府及时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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