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治病谋求“快钱” 抢劫金店获刑13年
时间:2015-07-28 09:5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男子为治皮肤病,抢劫金店谋“快钱”。近日,江西省新干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新干县“3 ;23”特大抢劫金店案,以抢劫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13年。
经查,夏某因经济基础较差,多年的皮肤病又需要治疗,遂于3月23日窜至新干县抢劫了某金店价值19.91万元的黄金手镯和戒指。此前,夏某还曾窜至宜春市袁州区某金店抢劫黄金手镯等,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4.21万元。上述二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24.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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