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被告人李征琴出狱
孩子与生母养母抱头痛哭孩子去留问题仍受关注
昨天上午,“南京虐童案”被告人李征琴出狱。在监狱门口,李征琴与前来迎接的“受害人”宝宝及其生母张女士抱在一起痛哭。
时隔近一年,一边是“想和妈妈一起回家”的孩子,一边是“想带宝宝回家”的养母,被剥夺的监护权却成为隔在两人之间的一道墙,使这家人不知该何去何从。
生母下跪说“对不起”
昨天是“南京虐童案”被告人李征琴出狱的日子。
凌晨5点,天色昏黑。南京市浦口区旭日爱上城小区9号楼下,李征琴的丈夫施学斌已带着女儿和两个姐姐出发了。
他们先开车到附近,接上宝宝和其生母张女士,随后向江苏省常州女子监狱驶去。
从家到监狱,共110公里。不到7点,一家人便到达监狱门口。
7点50分,长发剪成短发,穿红色棉衣、花睡裤的李征琴从监狱大门左侧的小门迈出来。宝宝的生母张女士“扑通”一声跪在李征琴面前,哭喊着,“表姐,我对不起你!”
等候在一旁的宝宝扑过去抱住李征琴喊,“妈妈”。李征琴哭了,“宝宝,妈妈回来了……”
监狱大门口,3人抱着哭成一团。
宝宝扶李征琴坐进轿车,车辆向家的方向驶去。
刚驶出宁杭高速收费站,轿车停下,李征琴走下车,扶着高速护栏开始呕吐。
李征琴说,她在监狱里吃得挺多的,但两个月仍瘦了25斤。她还记得,2015年12月10日转到监狱第一天,她的长发被剪成短发,当时一边剪她一边大哭,“我不在乎发型,但是这次剪短和平时不同,是有标志性的。”旁边有警官问她,“你哭什么?没想到你这么脆弱。”
宝宝闻及此,小声说,“很心疼妈妈。”
宝宝担忧学业想回养母家
自2015年4月5日凌晨被警察从养父怀中带走,交给亲生父母后,今年10岁的宝宝就随生母张女士一起住。但无论谁问,他都会答,“想妈妈,想回家。”
提及功课,宝宝最大的感受是,“听不懂”,且“哪门课都听不懂”。
打开宝宝的语文、英语作业本,一本写了两页,另一本只写了一页半。宝宝说作业很难,班里发的试卷,他有一半的题不会做,都空着。上次期末考试,他没去拿成绩,“我知道自己考得差,但我没再抄过同学的作业”。
目前,宝宝说他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听妈妈的话,等着妈妈回来辅导自己。
对于是否能重新回到妈妈身边,宝宝一直坚信:“能!”
昨天上午,自见到妈妈的第一眼,宝宝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过李征琴。在酒店休息时,他懂事地倒水,端给李征琴吃药,过了一会儿,他又给李征琴送来了吃的……他说,妈妈不开心,他也无法开心。
宝宝说,他已经收拾好书包,就等着妈妈回来,和妈妈一起搬回自己的家。
今年3月12日晚,宝宝和生母张女士从安徽来安县的老家回到南京的住处。自从表姐在二审庭审后被带走,张女士一直以为表姐在看守所,“很想去看看她,但是可能不符合手续。”
家距学校很近,房子是地方政府给租的,张女士每月能为宝宝领取2000元的生活费。但张女士总担心着,下个月可能就没了,“每次去要,他们都说表姐该出来了,下次可能就没了。”
张女士说,自己和宝宝的想法一样,想让宝宝回到表姐身边。
让张女士最苦恼的,还是宝宝的学习,“我就一文盲,看不懂孩子的课。”她甚至不知道宝宝每天有什么作业,“以前有校讯通,还能收到学校通知。现在改用QQ群,我什么都看不到,”张女士掏出一部黑色手机说,“这是在乡下买的老年机,没法装QQ,装了也不会用。我和老师说过很多次,也没什么用。”
监护权障碍令养父困惑
尽管李征琴离家已半年,但成套的木质桌椅、茶具果盘等摆放整齐,给人感觉十分整洁。但是细心便可发现,窗台上一盆仙人掌已经发软,一盆文竹枝叶也已干枯,几盆花因缺水,盆花养成了空花盆。
施学斌说,李征琴在家时,自己是不收拾的。李征琴不在的日子里,他常一个人发呆,“感觉心里空落落的,工作也没做,怕朋友见到问。”
施学斌称,自己和李征琴从2004年在一起,还从未分开过这么久,“好多次她出差,我就安排时间陪她,给她当司机。”
谈及妻子出狱,施学斌说自己感到的不是高兴,而是“很复杂”。但无论如何,“女主人回来了,家里最起码正常了。”
施学斌透露,李征琴单位曾给其发短信、快递,要求其代李征琴办理工作交接。报社工作人员还告诉他,李征琴的工资已经停掉了,社保也停缴了3个月。对此,施学斌称这不重要,他只是觉得有一点委屈。
至于宝宝能否如愿回家,施学斌称,目前尚存在几个障碍,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在2014年4月5日,公安将宝宝的监护权交给了宝宝的亲生父母。所以,“李征琴虽然回来了,但我们不能让孩子不明不白地回来。”
李征琴:宝宝回家还有困难
在继续带宝宝的问题上,李征琴说她从来没有动摇过。但是宝宝回家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公安已将监护权转给表妹;二是这个案子判下来,我也成了罪人,从道德品质上否定了我;三是我的身体出现问题,腰痛、腿部半月板损伤,还有高血压。所以我想先调养一段时间。”
谈及入狱的这段时间,李征琴说,“我一直在想怎么走到了这一步。至于是否申诉,我想考虑一下再说。”
李征琴表示,事发后,法院给老家的民政部门发了函,要取消其收养手续。公安部门也让孩子的生母填写了一份临时监护权证明,但民政部门还没有解除领养手续。而且,孩子是从施学斌的手中被带给表妹抚养的,实际上是剥夺了他们两人的监护权。如果孩子还要回到自己身边,这个手续要怎么办?她想知道政府能否帮忙将手续完善、合法化。
事发后近一年,其家中没有任何进账。政府给孩子租了房,每月出2000元生活费。对于这点,李征琴表示感谢。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