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障男子受他人操纵 张贴反动标语出庭受审
时间:2008-06-25 17:59 来源: 点击:次
经鉴定,刘伟强轻度智力缺损,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庭审过程中,刘伟强和各方的沟通极为困难。
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刘伟强在2004年5月至2007年5月的3年时间内,在广州市区的一些街道宣传栏、公交车站和天桥桥柱等地方,张贴、涂画反动标语共计23条。公诉机关认为,刘伟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过,公诉机关同时还向法庭建议,刘伟强的智力有问题,理解和沟通能力都有缺陷,可以予以减轻处罚。
据刘伟强表示,他是受人指使和操纵的。那些人告诉他,他贴一次,就可以给他40元。“我一共收了他们500元,但其中有两张是假钞。”刘伟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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