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延林二审维持原判 获刑13年
时间:2019-11-08 18:3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1月6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白延林犯诈骗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白延林犯诈骗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介绍贿赂罪一案,清涧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违法所得1040000元依法予以追缴。被告人白延林不服,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予以维持原判。
此前,白延林被媒体称作“陕北最牛假记者”。2018年10月26日,榆林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清涧县纪委监委对清涧县高杰村镇政府干部白延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此后,白延林被开除党籍及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9年6月27日,白延林在榆林市清涧县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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