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币不成持刀抢劫59元 男子获刑两年
时间:2009-07-24 10:1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据了解,2005年9月23日晚上十点左右,贵州人黄某、赵某以20元的价格租了一辆摩的,从义乌市稠城街道下骆宅到义乌市北苑街道留雅村。而当时赵某身上只有16元钱,黄某身上则有一张100元的假币。
到了目的地之后,因赵某身上的钱不够,黄某便拿出那张100元假币支付车费,在让摩的司机找零的同时,自己转身朝村子里走。走了大约50米后,假币被识破,赵某被司机拉住不放。于是黄某立即返回,和赵某各自拿出随身携带的西瓜刀对孙某进行威胁并实施抢劫,劫得59元人民币后逃离现场。
同年,24日凌晨,赵某被抓获。2006年3月1日,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追回赃款50元。2009年4月,逃亡将近四年的黄某在贵州落网,因抢劫时黄某未满十八周岁,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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