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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酒店如厕遭偷拍 办案者竟要受害者去捉嫌疑人
时间:2008-01-31 14:07 来源: 点击: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31日电(记者汤计、张丽娜)呼和浩特市大江南北大酒店最近发生一桩怪事:一女子在酒店如厕,被一身穿酒店员工服的男子用手机偷拍。这事本不复杂,也不难办,却因为受害人求助的当地“110”和辖区派出所出警迟缓 、办事马虎、敷衍塞责、懒散推诿,致使此事在当地似乎成了一件怪事、一桩疑难案件。更可气的是,办案者竟要受害者去捉拿嫌疑人!

    这起案件本不该成为疑难案件。如果案发时酒店见证人员能够配合受害者呼救,就可以当场抓住嫌疑人;如果当地“110”及时出警,也能够快速捉住嫌疑人;如果赶到现场的警员要求酒店方当即出示店内录像,也可以很快将嫌疑人捉拿;如果警方认真深入调查,也能通过向目击者查询,顺藤摸瓜地找到嫌疑人;如果警方动真格地、较了真,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使酒店方“抹掉了”的录像“失而复得”……所有这些原本可以变成现实的“如果”,至今都没有变现。

    之所以出现这样尴尬的情况,是因为当地警方的马虎、推诿。甚至记者前去办案派出所核实了解有关情况的时候,还发现该派出所不少办公室的门关着,走廊里等待办事的群众找不着管事民警,守在办公室里的民警却“不管事”,不是守着电脑上网就是瞪着眼抽烟。当班所长更在值班室仰靠着椅子、两条腿高高地放在对面的办公桌上,与两个民警抽烟闲聊,加上不穿警服,怎么看都不像警察。

    就这样,一起小小的治安案件,如今变成了要设立“专案组”还办不了案、当地市民街谈巷议的“大案”,以至受害人的权益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作为拿着包括受害人在内的纳税人供奉薪金的当地警方,在这件事情上,是失职甚至渎职的。有关方面有必要就此事举一反三,下决心治一治部分机关的懒散推诿病;对失职渎职者,还应追究法纪责任。

    如今受害者仍在继续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表达了追究到底的决心:“偷拍严重侵犯我的隐私权,一定要抓住这个流氓!”我们支持她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希望社会各方共同来支持她维护权益。因为,只有当全社会都能够自觉地来维护一个公民的正当权益时,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维护。

·事件回放· 内蒙古日报:一女士酒店如厕遭偷拍 店方至今未配合调查

    1月9日晚22时10分左右,胡女士到呼和浩特市大江南北酒店就餐,她到卫生间“方便”时,突然发觉旁边厕所内老有一个人影来回晃动,她抬头一看,发现在厕所上面,有一只大手正高举着手机,拍摄自己如厕的镜头。

    胡女士冲出厕所,打开旁边厕所的门,看到一名身穿该店服务员蓝色工衣的男子站在里面,考虑到自己身单力薄,胡女士迅速冲出大厅,向3位正在收拾餐桌的男性服务人员呼救:“赶快抓流氓!”但几人均未理睬。随后,胡女士看到那位偷拍者从容地走出了卫生间,向3楼走去。无奈,她又奔向一楼餐厅呼救,仍无人应答。胡女士报警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但该店工作人员声称他们无法联系到酒店负责人。

    1月10日上午,胡女士来到酒店,要求调出酒店的录像资料,查看偷拍者出入卫生间的相关资料。期间,酒店负责人陆续来到餐厅,声称只有公安人员介入此事,他们才予以配合。随后,派出所民警再次赶到现场调查,但酒店方与消费者一直处于僵持状态。(内蒙古日报 刘春芳) 呼和浩特:胡女士在一酒店卫生间被人偷拍

    1月10日,呼和浩特市读者胡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1月9日22时左右,我和几个朋友到内蒙古大学对面的大江南北饭店一楼吃饭。落座不久,我去二楼的卫生间小便时,发现一个男子穿着饭店服务员的蓝色制服,拿手机对我进行偷拍。当时我吓坏了,就跑出卫生间呼救,可是无人应声,此时这个男子已经跑了。”

    当日,记者就此事来到大江南北饭店采访,该饭店一位负责人拒绝记者的采访并且表示:“这件事目前还不清楚,胡女士应该报警解决,不应该投诉于媒体。”闻讯赶来的内蒙古电视台《都市全接触》专栏记者也被拒绝采访。当日下午,记者又来到该饭店,前台工作人员请示饭店领导后,再次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负责处理此事的大学东路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胡女士是在1月9日晚上报警的,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北方新报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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