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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婚妻9岁女儿 男子坐牢26年鞭24下
时间:2008-01-27 15:18 来源: 点击:

        未婚妻的9岁女儿发烧,29岁男子非但没有怜悯之心,反而兽性大发强奸了她,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在一年多内先后奸污了她五次。

  有一次,男子也趁女童睡觉时,用手机拍下他非礼她下体的短片。结果,他的未婚妻在查看他的手机时,揭发了他的丑行。

  这名男子是蔬菜包装工人,他昨天在法庭认罪后,被判坐牢26年及鞭打24下。

  被告面对五项强奸和一项非礼罪名,控方以两项强奸和一项非礼罪提控他。

  主控官指出,被告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性侵犯年幼的女童,让她的生命充满恐惧。除了认罪以外,被告没有其他可资求情的因素,根本无从获得法庭轻判。

  简廷照法官问控方是否有反映女童心理创伤的报告。主控官披露,女童受到极大的创伤,无法跟精神科医生讲话。

  遭被告奸污的女童如今已11岁。案发时,她和弟弟跟母亲及被告住在一起。女童的母亲也是本案原告,姐弟俩是原告和前夫所生。

  主控官黄永吉副检察司说,2004年,原告在办理第二段婚姻的离婚手续时结识了被告。两人之后订婚。同年,被告搬入原告家中跟她一起居住,并帮忙照顾女童及她弟弟。

  前年3月至6月间的一个晚上,女童发烧,并在被告喂她服药后睡着了。不久,女童觉得自己的裤子被人扯下,她睁开眼睛,看见被告。女童害怕得不敢发出声音。被告跟着强奸了她。

从同年6月至隔年7月,被告先后5次在家中强奸了女童。女童由始至终都不敢把事情告诉母亲。

  去年8月3日,被告跟原告和她的兄弟姐妹及一些邻居,在走廊一起为原告庆祝生日。大伙在午夜时分开始喝酒。

  第二天凌晨,被告在走入屋内小解时经过睡房,看到女童睡在床上。他悄悄走进房间,伸手非礼女童的下体,并利用手机拍下非礼经过的短片。

  被告在非礼女童时,原告走入房间,问被告在做什么。被告声称他在吹风扇乘凉,原告不疑有他,于是叫被告一起到外面去。被告之后连同众人喝酒至凌晨4时。

  对于被告的举止,原告越想越不对劲,决定在第二天凌晨5时许趁被告在熟睡时检查他的手机,结果发现手机中显示女童遭非礼的短片。

  原告马上去质问被告,并在同天清晨报警。根据医药报告,女童已非完璧。

  被告案底累累,除了先后在1994年和前年犯下严重非礼罪,还有破门行窃、抢劫、对警察动粗、拥毒和失信的案底。

  法官说,被告唯一的求情因素是肯认罪,可是从犯案情况看来,他的罪责却要加倍。被告身为长者,对女童来说,既是母亲的未婚夫,也兼具父亲的形象。

  此外,女童年幼,无法保护自己,案发时看来也没有人保护她。考虑到被告也有类似案底,法官决定判他坐牢26年及鞭打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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