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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刑满释放男子合伙劫杀他人并抛尸枯井
时间:2008-01-20 11:07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记者刘甲通讯员王楠)在看守所内相识并结为好友的两名男子刘某和张某,刑满后因缺钱,将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徐某骗至宾馆抢劫并杀人灭口。近日,二人被法院判处死刑。

  刘某和张某都是前科累累。在看守所内相识后,二人聊得非常投机,关系越走越近。

2005年前后,刘某和张某相继刑满释放,并一起商量着如何“弄钱花”。刘某称自己有个“富人”朋友,姓徐,是做生意的,可以从他那里“弄些钱花”。因张某急需用钱,二人一拍即合。

  2006年2月21日晚,张某、刘某及张某叫来的帮手按事先的策划,在丰台小屯路附近一家宾馆开了房。刘某拨通徐某的电话称自己手上有批假币,让徐某到宾馆房间来一趟。当晚8点多,徐某到房间后被控制,随身的1000多元现金、手机、项链等全被洗劫。随后,张某拿着徐某存有6万余元的银行卡外出取现金。待张某再次回到宾馆后,几人将徐某杀害灭口。事后,几人将徐某抬出宾馆,将尸体抛入一公园内的枯井中。

  徐某的女友因徐某一夜未归,便拨打报警电话。因徐某在案发前最后一个联系人是刘某,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2006年7月,张某在丰台区因涉嫌抢劫被警方抓获,同年7月29日,石景山警方将刘某抓获。根据刘某的交代,石景山警方很快找到了关押在丰台看守所的张某。

  近日,张某和刘某因犯抢劫、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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