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一小学校长强奸女生一审获刑
时间:2008-01-15 11:24 来源: 点击:次
本报讯刘福亮、记者杜金存报道:趁女学生喝醉酒,潜入寝室欲行强奸。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永丰县七都乡牛山小学原校长刘春生有期徒刑一年。
据查,去年5月23日下午6时许,牛山小学五年级女生李花(化名)与两名男生一起在校长办公室吃晚饭。晚饭时,一名男生借钱买来一些酒,大家在一起喝了不少。李花和两名男生不胜酒力,相继醉酒并呕吐。刘春生送李花回寝室睡觉后,欲对李花实施强奸,但因害怕而未遂。
同年7月8日,刘春生与李花父母协商,自愿支付李花精神抚慰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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