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事后被发现内裤染有血迹及白色液体,但有关女佣并未停止恶行,而是将内裤清洗干净免留证据。女童受辱1年4个月后,终被父亲发现愤而报警。女佣昨在区域法院承认5项唆使及协助他人向另1人作猥亵行为罪,被法官指违反诚信,重判坐牢32个月。
印尼籍女被告Sujianah所承认的5项唆使及协助他人向另1人作猥亵行为罪,指她于2006年3月至去年7月间,5度在黄埔吉之岛地库一层“梦幻世界”一房间内,唆使男子林健岳向5岁女童作猥亵行为。
法官判刑时指出,被告在案中虽非狎玩女童者,但她协助林犯案,案中女童年仅5岁且案发长达1年4个月,身为女佣的被告违反对女童及其家人的诚信,若被告不认罪,可以5年作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及与警方合作,令受害女童及其父亲毋须出庭作供忆起不快事,故将量刑起点减至18个月,终5项控罪判囚32个月。
控辩双方庭外透露,受害5岁女童蓄短发,精灵活泼,心理报告显示该事件对她没有造成严重创伤。
控方案情指出,受害女童的父亲与妻子分居后,将3岁及5岁女儿日常生活交予被告照顾。女童母亲逢周末及周三与两女见面,期间母亲购物时,将两女交予被告带往“梦幻世界”玩耍。5岁女童指一名叫“王子”的哥哥送赠糖果后,将她及妹妹带入一间黑房……
女佣清洗內裤毁证
女童事后曾向被告表示下体痕痒、不开心及不喜欢“王子”这样做,被告虽未目击“王子”在房中所为,但她发现女童离开房间后,内裤先后染有白色液体、啡色污渍及血迹。惟被告没有理会,不但将女童内裤洗净免留证据,更继续带女童到“梦幻世界”交予“王子”,并在每次“完事”后取得200至500元(约40到100新元)不等的酬劳。
事件直至5岁女童去年7月惊惶向父亲表示曾与母亲失散,期间一名男子协助寻回母亲,对方曾带她到黑房玩耍并将其裤子除去。父亲疑女儿被性侵犯而报警,事后查问被告,被告亦承认一名男子将女童带入房间,父亲疑被告亦涉案而报警将她拘捕。
- 上一篇:男子深夜遭割喉丧命 警方进行调查
- 下一篇:男主人深夜看黄碟 多次闯保姆房进行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