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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外人申请执行回转由法院的那个部门处理
时间:2010-05-21 08:57 来源: 点击:

  案外人申请执行回转由法院的那个部门处理?是立案庭还是执行机构受理? 如执行机构受理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就没有上诉权?

  是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此规定,在发生执行回转情况下,凡是在原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以前,取得该裁决所涉及的财产的人,不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案件以外的人,都有返还该财产的义务;如拒不返还,将被强制执行。取得财产的人如果是原案执行权利主体以外的人,可以通过另行诉讼的办法,向原案执行权利主体追诉,以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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