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一位市民向记者提供了溧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两辆执法“皮卡”的违章信息表,它们记录了两辆皮卡4年来的184条具体违章记录,违章大多数是闯红灯,应交的罚款额达3万多元。让人诧异的是,这些罚款却一直没有交,这也导致本应三年前就该检验的车辆一直没有年检。尽管如此,它们还一直上路执行着执法任务。记者了解到,类似欠交罚款、没有年检的车辆在该大队一共有6辆,总的交通违章共355次。记者粗算,罚款总额约6万元。
两辆城管执法车
4年违章达184次
记者粗算,3万多元罚款未交
溧阳市民提供的这两份违章记录显示,号牌号码为苏DL6099的车辆所有人备注为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本地业务库电子监控记录显示,该辆车的违章记录有83条。
苏DL6099的第一个违章记录是在2007年12月27日11点57分,违法行为标注为1302,地址在燕山路,按照交通违章代码解释,1302为“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也即通常人们所说的“闯红灯”,最后一次的违章记录发生在今年的5月5日,违章行为同样是“闯红灯”。
号牌为苏DL6066也是一辆小型车,所有人也为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第一个违章记录出现在2007年12月21日,最后一个违章记录则在今年的4月25日,违章记录总共达到了101条。
记者注意到,这两份违章记录信息表中,交通违章代码为“1302”的占据了绝大多数,这意味着车辆大多数交通违章行为都是“闯红灯”,其中苏DL6099的闯红灯次数达到了73次,苏DL6066多达93次。对照相应的违章种类统计罚款,苏DL6099应交的罚款数额为15350元,苏DL6066为19150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份违章信息表“处理标记”和“交款标记”均被注明为“未处理”和“未交款”,这就意味着两辆车从2007年到今年的3万多元应交罚款至今没有交。
爆料内幕
执法车屡屡违章
实在是看不过去
向记者提供这两份资料的人士透露,苏DL6099和苏DL6066是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车,两辆车的违章记录是不久前通过相关渠道查到的,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执法车屡屡违章让人看不过去”。
“执法车很好辨别,都是绿色的皮卡,上面有行政执法字样,溧阳城区很小,经常能见到这些车辆呼啸而过,有时候根本不把红灯放在眼里。”据这位人士介绍,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获得了查阅违章记录的机会,他顺手将溧阳行政执法大队两辆执法车的号牌输了进去,查询结果让他大吃一惊……
两份违章信息表“车辆状态”一栏注明:“违法未处理;有效期止:2008-4-30”,爆料人称:“也就是说,这两辆车最早的年检日期应该在2008年4月30日,按照相关规定,车辆在年审前应将涉及该车的违章行为处理完毕,而这两辆车所有的违章罚款都没有交,因此可以明确该车肯定没有通过年审。”
再次爆料
还有四辆执法车
4年违章达171次
记者粗算,近3万罚款没交
爆料人此后特意去溧阳行政执法大队抄录下了其他4辆执法车的车牌号,然后进行了查询。该人士向记者提供了另外4辆执法车的违章电子文档,它们的牌号分别为:苏DLD091、L8770、LA103和L5669,均为“皮卡”。
违章记录最少的是苏DLD091,记录共有24条,20条是“闯红灯”;苏DL8770的违章记录为38条,27条为“闯红灯”;苏DLA103的违章记录51条,43条为“闯红灯”;苏DL5669违章记录58条,有39条为“闯红灯”。
文档显示,上述四辆车车辆状态均为“违法未处理”,有效期则不详,但对应相关的违法行为所交罚款统计,应交纳的罚款不到3万元。
加上前文所述的苏DL6066和苏DL6099两辆执法车,这6辆执法车4年间的违章记录达到惊人的355个,其中闯红灯违章行为占据了总违章记录的83%,2008~2009年的违章数量记录总违章数量的70%以上,6辆车应交罚款总额约6万元。
记者核实了解到,6辆存在违章的皮卡年检时间都在2008年,均因违章未处理而没有年检。
如此闯红灯
该作何解释
溧阳市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王宏全向记者解释,执法车辆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违章现象,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原因,“执法车辆每天都要在外面跑,经常会有突发情况要处理,所以会出现违停、不按标线指示行车等现象。”他还认为,闯红灯次数多,大多是因为联合执法行动而导致的,“这样的执法行动往往会出动一个车队,警方也会参与,为了保持车队的完整性,有时候必然会出现闯红灯行为。当然也不排除个别队员交通法规意识不强的因素。”王宏全介绍,不久前,他们针对违章行为过多的情况作出了内部规范,即明确专人驾驶,责权自负,今后出现违章由个人承担。
罚款有多少,算没算过?
执法大队承认,违章记录数量基本无误,但罚款金额没统计
记者从溧阳行政执法大队的主页了解到,溧阳市行政执法大队隶属于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人员编制96名,装备有汽车11辆。其中到底有几辆是执法车,是否所有的执法车辆都存在违章记录,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我们现在一共有8辆执法车辆,其中的确有6辆车或多或少存在着违章情况,这些车辆的确没有年检。”溧阳市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王宏全表示,车辆的违章记录和记者调查的结果差不多,具体违章情况要找装备科人员核实,“违章多集中在2007年至2009年,从2010年开始,由于加强了队伍的管理,违章记录要比之前少很多。”大队装备科一位负责人承认,记者调查的6辆车违章记录数量基本无误,但罚款金额大队并未做过统计。
找交警协调,能不能行?
交警部门称私下协调消除违章记录不可能,必须按规定来
一位执法大队离职人士向记者透露,执法大队曾经在不久前委托相关人士与交警部门“协商”此事,但最后遭到拒绝。该人士介绍,当时执法大队的意思是“如果不能消除违章记录,就从轻从宽处理一下”,但这个要求并未有下文。
王宏全也表示,执法大队上级领导正与公安部门协调违章的处理,究竟采取什么样的协调方式,他没透露。
据了解,《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未年检车辆不能上路行驶,如一经查实,交警部门还将暂扣机动车,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给予罚款和扣分。一位交警表示,上述车辆应该两年检验一次,如果车辆老旧,检验的频率要更多些,“没有检验的车辆上路是危险的,用车时间多,次数频繁的车辆更有可能存在隐患,万一发生事故,未年检的车辆要承担的责任会更多。”
常州市交警部门一位人士介绍说,常州交警部门对于机动车违章行为处理一向很规范,私下协调消除违章记录的做法不可能存在,“即使是市长的司机违章,也是同等对待,钱照罚,甚至会按照内部纪律另行处理。”
该人士认为,执法大队关于违章多发的解释说不过去,“执法不能成为交通违章的借口,如果真的因大型整治行动需要保持车队的完整性,事先也应该去交警部门报批备案,由交警控制红绿灯予以配合。”警方有关人士表示,“交通秩序是每个驾驶员都必须遵守的,红灯停绿灯行是孩子都知道的规则,作为执法部门更不应该知法犯法。”
溧阳一位知情人士也表示,之前警方与执法大队的确有过接触,但交警部门认为必须按规定来,“只有把所有的违章处理掉,交清罚款一条路。”
做报废处理,能否免罚?
执法大队已决定报废3辆车,但是按程序要先消除违章记录
不小的一笔罚款,究竟该由谁来买单?王宏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交罚款最后也是纳税人买单,所以想尽量避免此事的发生。”
执法大队装备科一位负责人则介绍,大队已决定对违章记录较多的苏DL5669、L6066、L6099做报废处理,另外三辆车的违章则视情况而定。该人士表示,报废并非因为违章过多,而是三辆车已达到报废的条件,“都是2001~2002年上的牌,里程数都在30万公里左右,维修的费用已经超过下拨的经费开支。”
对于另外三辆车的违章记录如何处理,该人士表示,首先还是要努力和公安部门接触争取协调处理,如果实在协调不成,只有根据当年的用车档案,由个人分别承担。
据交警部门人士介绍,车辆报废并不意味就可以免除应交的交通违章罚款,“按照正常的车辆报废程序,单位牌照车辆的报废应到车管所办理,报废车辆若有违章或违法记录的,需先行处理、消除后方可进行报废。”那么,为了规避罚款,是否可以采取对车辆“置之不管”、“听之任之”的做法来形成事实的报废?对此,交警部门人士表示,这属于边缘性范畴,无法对此做出回答。但一位交警表示,作为一个执法部门来讲,此举并不妥当,因为行政执法大队本身是执法部门,一切涉及部门的行为都应该依照相应的法规来办理,做好表率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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