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仪征布厂厂长徐育德因受贿获刑三年
时间:2007-10-29 10:16 来源: 点击:次
今日扬州网消息:原仪征布厂厂长徐育德,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78000元。近日,徐育德受贿一案,经法院一审宣判,徐育德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
1996年至1999年间,徐育德利用其担任仪征布厂厂长职务之便,在负责本单位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6次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78000元。检察机关在指控徐育德的罪行时,认为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在庭审中,支持了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一审作出了上述宣判。 (扬检诉 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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