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大讲廉政台下收钱 公路段书记受贿入狱
时间:2007-10-22 10:35 来源: 点击:次
正义网陕西10月12日讯(通讯员马跃 郭强)由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汉中市公路局某公路段原党支部书记廖某涉嫌受贿一案,近日做出一审判决。该廖被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廖某,男,现年50岁,原汉中公路管理局某公路段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在单位大会小会上大讲廉政,但该廖在单位宿办楼建设过程中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建筑商现金5.4万元,严重悖离了其会上所讲的廉政要求。案发后,由于该廖在检察机关调查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并有一定的自首情节,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该案的成功侦破,是检察机关在公路系统打击职务犯罪取得的又一成果。
- 上一篇:报帐作假员工被判刑
- 下一篇:银行主任因迷信欲烧受贿款二十万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