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污水处理拆迁补偿涉嫌贪污236万
时间:2007-10-04 09:58 来源: 点击:次
拆迁和被拆迁方竟然在商谈拆迁补偿款时,达成了共同侵吞补偿款的协议。昨天上午,原华南植物园科技咨询开发服务部总经理陈海山等人涉嫌贪污拆迁补偿款236万余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05年~2006年,陈海山在担任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科技咨询开发服务部总经理期间,与挂靠在广州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猎德三期污水处理工程拆迁补偿工作的被告人李燕婵,共谋虚报工程拆迁补偿款,侵吞部分拆迁补偿款。在2005年至2006年期间,广州市道路扩建办公室根据拆迁补偿合同,支付华南植物园补偿款910余万元。款项到账后,李燕婵又以一间环保公司的名义,与华南植物园签订虚假工程合同,以现金和转账的方式,从910余万元的补偿款中骗得了236万余元。最终,李燕婵获利202万余元,陈海山获利10万元。
在昨天的庭审中,两人对指控的事实表示承认。但陈海山认为,自己的行为应被定为受贿,而不是贪污。“我并没有想要贪污这些钱,那些好处费也是李燕婵给我的,我并不想要。”
法院将对此案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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