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他当“一把手”两年之后,随着职位的升高,权力的扩大,人群接触的多样化,他头脑膨胀了,信仰失落了,心态失衡了,几年间敛财30多万元,终于给自己换来了囹圄之灾。
2007年7月20日,是曾照辉应该终身铭记的日子。这一天,南平市中级法院对曾照辉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曾照辉在担任武夷山监狱监狱长的期间,利用职便共收受贿赂人民币36.14万元、美金400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但鉴于其犯罪以后能投案自首,退还全部犯罪所得,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曾照辉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曾照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惊弓之鸟,四处退赃抹罪行
2006年7月18日,武夷山建发建筑公司经理马春仂因行贿多人被检察机关带走,知悉此事的曾照辉预感要“出事”了,整天忧心忡忡,情绪低落。
2001年,武夷山建发建筑公司承建的武夷山监狱三期干警集资楼已交付使用,承建商却迟迟拿不到应得的工程款,为此,马春仂多次找监狱长曾照辉,但都未能解决。2003年春节,马春仂得知曾在福州过年,即在正月初三下午提着两瓶洋酒赶到曾家。“监狱长,给你拜年了,这是一点小意思,工程款的事还请你多费心。”马春仂随手将装有现金的洋酒袋放在客厅的桌子上。“不要客气,只要账户上有钱,一定及时给你拨付。”马走后,曾将洋酒袋里的现金数了一下,共两万元,笑纳了。年后,马春仂收到了部分工程款。又是一年春节,曾照辉又笑纳了马春仂的拜年礼金两万元。
随着时间的推移,收钱,对曾照辉而言,已经没有了当初的兴奋。马出事后,曾照辉开始心虚、失眠,备受惊吓。深谙法律的曾照辉十分清楚自己的罪行,寄希望于马春仂守口如瓶是不可能的,那只有另辟蹊径,才能逃过此劫。如惊弓之鸟的曾照辉决定退钱以求自保,退了赃,也就抹掉了罪行。但此时马春仂已被刑事拘留,这钱如何退倒成了问题。情急之下,曾照辉想到一招妙计。
2006年7月21日下午,曾照辉急匆匆赶到省监狱管理局,找到局纪委说:前段时间收了4万元礼金,因工作忙,一直没有上交,现按规定上交给局纪委。脱手了这4万元赃款,曾照辉长舒了一口气。
但曾照辉刚缓过来一点的神经,又因连续几个与马春仂工程有关的人被请进检察机关依法传讯而绷紧了。为抹平罪行,曾照辉盘算着将所受的赃款全部退还。他取出4万元现金,打电话给某酒店的郭总:“郭总,我要退还给你3万元现金。”
不料郭总却不想趟这浑水:“这段时间事很多,没空,过段时间再说吧!”“人落难咋就没有朋友相助呢!”曾照辉仰天长叹。没法子,曾照辉只好将3万元现金委托其朋友转交给郭总。
剩下的1万元也要赶紧送出去。彷徨间,曾照辉不知不觉走到监狱门口,见干警叶某在散步,曾照辉连忙叫住叶,没头没脑问道:“你算一下,这几年送给我的钱有多少。”叶某一愣,连忙说:“没多少钱。”曾自言自语道:“1万元差不多吧!”随即从包里掏出1万元强塞入叶的手中。
长年从事法律工作的曾狱长,并不知晓,退赃并不能抹去其罪行,其犯罪事实早已被刻录在罪恶的耻辱柱上,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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