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政协原副主席受贿一审获刑14年
时间:2007-09-04 09:39 来源: 点击:次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对安徽省宣城市政协原副主席夏天爽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判处没收受贿赃款和部分个人财产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夏天爽于1992年9月至1996年11月任安徽省旌德县县委书记,1996年11月至2003年1月,任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03年1月任宣城市政协副主席。在担任以上职务期间,夏天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金拨付、人事安排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40.1万元、美元1600元、购物券6000元。
法院认为,夏天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8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夏天爽归案后能认罪悔罪,主动交代司法等机关尚未掌握的本案部分受贿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赃款,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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