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审判员因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判8年半
时间:2007-03-09 08:54 来源: 点击:次
日前,经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对龙岩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原审判员游志标徇私枉法、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游志标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2005年2月,游志标在二审梁某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案中,接受案件利害关系人说情和贿赂款5000元,作出维持原判裁定,使事实上实施了犯罪行为的郑某、邱某、张某等人逃脱法网,而未实施犯罪行为的梁某却枉受法律制裁,游志标的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审理黄某、游某间谍案,潘某非法买卖爆炸物案和廖某非法买卖弹药案中,游志标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9万元,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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