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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在网上开赌场吸取赌资千万被捕
时间:2012-11-19 09:0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近日,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利用“六合彩”赌博网站开设赌场的赖某朋、叶某彬等8名犯罪嫌疑人。该案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是荔湾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首宗大型网络赌博案件。

据查:以犯罪嫌疑人周某彬为上家的“六合彩”赌博网站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层级分明、利润丰厚。2011年开始,犯罪嫌疑人赖某朋为赌博网站担任犯罪嫌疑人周某彬下级的总代理,发展叶某辉、叶某彬、廖某石等人为其下级代理,并按接收下级代理的“六合彩”赌博投注总金额的2%收取佣金。而叶某辉、叶某彬、廖某石、朱某华、赖某良、肖某雄、徐某明、赖某余、叶某伟等人则发展下级会员,以频率每周2期或3期、赔率1:47或1:42接受会员“六合彩”赌博投注,每期最多能接收会员投注金额达10万元,扣除0.4%至10%不等的佣金后,再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与犯罪嫌疑人赖某朋进行赌资结算,赌资累计高达上千万。

办案检察官表示,该案涉及的“六合彩”网络赌博规模大、隐蔽性强、参赌人员多,影响较为恶劣,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荔湾区院受理了该案后,注重从办案效率、质量、效果等方面入手,严把事实关和法律关,以开设赌场罪从严从快批准逮捕赖某朋等8名犯罪嫌疑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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