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的少年住校后,因脱离家长管教,时常光顾娱乐场所,和“小混混”们混在一起。今年元旦前,他把一名10岁男童带到旅社里鸡 奸。
犯罪手段成人化,作案手段触目惊心,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继毒品、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
案例
17岁少年住校后缺乏管教,鸡 奸10岁男童
17岁的小朱是荥阳一乡镇的高中生,虽然成绩一向不错,但自从住校后,家长管得少了。由于学校管理上的一些疏漏,他时不时趁自习时逃学。
游戏厅、黑网吧遍布学校周边,这里成了小朱经常光顾的场所。在此过程中,小朱结识了一些“小混混”。
2011年12月30日,小朱称自己过生日,召集一群学生前来祝贺。饭后,他把一名10岁的男生小王带到一家能上网的旅社,劝其喝酒。由于电脑上有黄 色 电 影,小朱看过后心生邪念,将小王鸡 奸,并威胁其不能报案。
今年1月7日,小王在一家台球厅发现小朱后报警,小朱被当场抓获。而这件事一直烙在小王的心里,成了难以消除的阴影。
数据
未成年人犯罪成为第三大社会问题
这样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绝非个例,据省高院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07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判处未成年罪犯26862人,其中以抢劫、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居多。
“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手段越来越成人化,有的案件作案手段甚至特别残忍。”省高院相关人士称,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继毒品、环境污染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为此,省高院从10月15日起,至11月1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主题是“维护青少年权益,关爱青少年成长”。
探因
家庭教育失当,留守儿童作案比例高
常晖是省高院刑一庭的审判长,参与青少年审判工作近5年了,在他看来,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并非偶然。
“首先是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常晖说,现在的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了,孩子们发育提前,但对事物还没有真正认识,容易走歪路。
此外,常晖认为,家庭教育失当是未成年人走向歧途的另一原因。要么是溺爱,孩子缺少为他人着想的意识;要么是缺乏家庭关怀,这一点在河南尤为突出。
“河南是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多。我们调研发现,留守儿童犯罪的比例很高。”常晖称,这些家庭,父母想管但管不到,老人又管不好,
孩子基本处于“脱管”状态。“在商丘、南阳随机抽取12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留守儿童作案的比例近40%。”
学校教育简单粗暴,引发“差生”抱团
“我们调研发现,不少学校因为学生成绩不好,拖学校后腿,被劝退。这对孩子心灵造成很大创伤。”常晖说,学校教育简单粗暴,对学生心理健康关心不够。
“心理受伤的孩子容易破罐子破摔,他们认为自己是‘差生’,就和其他‘差生’混在一起,觉得是被学校、家庭冷落的一族。”而这样更容易引发犯罪。
文化市场监管不力,网吧成犯罪诱发地
另外,常晖认为,目前的文化市场监管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
“我们在地市调研,晚上暗访网吧发现,几乎没有网吧夜里12点之后关门的,不允许18岁以下未成年人入内的要求,更没有落实。”常晖看到,一些10多岁的孩子深夜玩暴力类游戏,有的甚至在看淫 秽电影。
问题
少年审判机构还无独立建制
在昨天的河南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宣教处处长徐哲说,省法院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判处未成年罪犯占罪犯总人数的比例由2007年的10.27%下降至2011年的5.8%。
省高院成立了“少年审判工作处”,在14个中院和91个基层法院建立了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各类案件。
“虽然在全国领先,但机构问题是亟待解决的。”常晖称,在高院层面上,上海已经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指导处,北京也有类似的独立建设部门,和刑庭、民庭平行。但省高院的少年审判工作处还是刑庭的内设机构,和刑一庭合署办公。“不是专门的独立建制机构,案件一旦多了,就会分来一些其他案件,冲淡少年审判的精力和专业性。”
此外,常晖直言,少年审判工作目前在全省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市对少年审判的特殊性认识不足,工作不是很积极,“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做普通案件对待”。
措施
明年起可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就像一个擦不掉的污点,将跟随人的一生。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人生刚刚开始,保留犯罪记录,会延缓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进程。
2010年年底,省高院在平顶山、新乡开展了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前科封存”试点工作,目前已批准封存38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其中有10人已考上大学。
常晖说,对于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观恶性不强,不会危害社会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家人可以申请封存犯罪记录。就业、入学时,在“曾因何事受过何种处罚”时,可以很坦然地填“无”。
常晖称,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年1月1日,前科封存制度将在全省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