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黑老大”写假举报信向警方施压救兄弟
时间:2012-10-10 09:57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以辛朝森、辛和东兄弟为首的涉黑团伙盘踞在汕头市粤东水产中心市场,强行向商贩、顾客收取“市场服务费”、停车费等费用,1年半非法敛财达700余万元。昨日,广东省高院二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辛朝森、辛和东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随意收费敛财数百万
广东高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7月,辛朝森、辛和东兄弟收购了汕头市粤东中心水产市场70%的经营权,指使雇佣陈允国、黄辉等团伙成员在内的员工,采用扣留货物、辱骂、殴打等手段,向顾客及批发商贩强行收取所谓“交易服务费”,大肆进行敛财。
据辛和东供述,该团伙成员是通过目测出门商贩的货物价值随意收取“交易服务费”,逢年过节还要加收“出门费”。仅2007年8月至2009年3月,该团伙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就达人民币605万余元。
辛和东等人还指使团伙成员在市场外非法设立停车场,非法收取停车费。此外,2006年6、7月,辛朝森还非法围占集体土地搭建顺心茶苑中开设棋牌室,提供场所供他人开设赌场赌博。
为救兄弟搞假举报
2009年4月,粤东水产中心市场被公安机关查处,辛和东等人因涉嫌犯罪被抓。为营救辛和东,辛朝森出资50万元,纠集他人捏造公安机关违法办案及有关领导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材料,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并通过互联网进行散播,企图向公安机关施加压力。
广东省法院认为,辛朝森、辛和东组织、领导犯罪组织,以汕头市粤东水产中心市场、顺心茶苑为主要依托,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辛朝森、辛和东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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