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河南人郑某在福州纠集20多名老乡,组建了“河南帮”,他们强行向福州10多家桑拿城收取保护费,还自称“社会110”,受雇当打手。昨日,该团伙20多名成员被晋安法院判刑。
据介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老大”郑某是河南商丘人。2003年以来,郑某组建以李某伟、王某华、倪某友等老乡为骨干的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在福州市区十几家桑拿城、娱乐场所进行敲诈勒索,强收保护费。
同时,他们还自称“社会110”,为他人充当打手牟利,在福州地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据查,2003年夏天至2008年2月,郑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非法牟利60余万元。
昨日,郑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聚众斗殴罪、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等,被晋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19名成员分别被判处20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专向桑拿城收保护费
建“社会110”到处当打手
从2003年初开始,郑某等人开始对福州晋安区的桑拿场所以及台江、鼓楼的部分桑拿城、娱乐场所强收保护费。为了更好控制这些桑拿城,该组织建特地组建一支“内保队”,专门对付不听话的桑拿场所。
2003年夏,郑某强迫六一路某桑拿城老板每月缴纳1000元保护费。2005年10月,郑某认为1000元太少,将保护费上涨到每月3000元。2007年2月,该桑拿城没有按时缴保护费,“内保队”多次上门打砸,逼迫老板继续交费。
2007年6月,郑某等人出资6万余元,强行抢占了该桑拿城15万元的股份。
据法院查明,2003年至今,郑某等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敲诈福州十几家桑拿场所,同时以强行入股、收取的士保护费等方式非法牟利40多万元。
建“社会110”到处当打手
为扩大势力,增加收入。2004年以来,郑某等人组建了一支专门“出租”打手的队伍,自称“社会110”。
2006年下半年,谢某在闽侯一工地与他人发生了纠纷,后雇佣郑某的手下王某军帮忙。王某军立即纠集了7人赶到了工地,吓跑了对方,王某军得到1000元辛苦费。
去年10月30日,长乐金峰一家酒店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当天中午,村民突遭100多名歹徒殴打。这伙歹徒正是受雇于该酒店的郑某等人。当天,郑某接到这家酒店的“求援”电话后,立即指使李某某等人纠集100多人到酒店外,威胁、殴打当地村民,事后每人分得50元“辛苦费”。
2007年夏天,郑某等人受雇于阮某充当打手,帮助阮某在三明永安竞标成功一座旧国营厂房。郑某等人获得了2万元酬金。
据悉,几年来该团伙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闽侯、长乐及三明永安、宁德福安等地聚众闹事,殴打对手,非法敛财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