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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女生后刺死巡警凶手一审获死刑
时间:2008-12-19 18:35 来源: 点击:

  因抓捕歹徒英勇献身的娄底谭静宇烈士被害一案,12月18日下午在娄底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被告人钟伦慧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被告人钟伦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范会龙、钟伦庆、钟仁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8年、4年,并各处罚金。

  3月18日晚,被告人钟伦慧伙同被告人钟伦庆在娄底市涟邵技校附近实施持刀抢劫、强奸犯罪后,于次日凌晨窜至娄星区煤机厂附近伺机作案。该地段此前多次发生抢劫事件,娄底市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当晚安排了谭静宇、李明虎、谢仲甫等9名巡逻队员在煤机厂周围蹲点守候。谭静宇、李明虎、谢仲甫发现二人形迹可疑,即亮出证件,表明身份,上前盘查,试图逃跑的钟伦慧被谭静宇抓住,钟抽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谭静宇猛捅一刀,刺中谭的右大腿,然后用力推开谭,挣脱后逃跑。钟伦庆也乘机逃脱。当天,钟伦慧、钟伦庆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谭静宇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致右股动、静脉断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另查明,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被告人钟伦慧、范会龙、钟伦庆、钟仁贤单独或共同在冷水江市、娄底市两地城区实施抢劫作案13次,共计抢劫22名受害人的现金、手机、金器等可计算财物达15000多元。在抢劫中,钟伦慧、范会龙还共同实施强奸犯罪一次,钟伦慧单独实施强奸犯罪一次。

  该案由娄底市检察院于9月28日向娄底市中院提起公诉。因涉及当事人隐私,该院于10月23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昨日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钟伦慧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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