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上登征婚广告首次见面遭强暴
时间:2008-12-10 17:41 来源: 点击:次
南京一位张女士花钱在报纸上刊登征婚广告寻觅意中人,不想却征来色狼,惨遭强暴。尽管事发后,施暴男子遭到法律严惩,但这段经历却成为张女士心头挥之不去的噩梦。
38岁的张女士曾经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离异后父母一直劝她再找个伴,她自己也有此意。今年4月上旬,她通过一家婚介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了征婚广告,希望结识一位“品好貌端,为人正派”的男子共度终身。4月12日上午,一位姓王的男子联系到她,称在报上看到她的征婚广告,因感觉条件合适,所以想认识她。对方言谈颇为得体,两人相谈甚欢,就约了中午出来见面。
当天中午,张女士跟这位王姓男子在南京江宁区某餐厅一起吃饭。王某告诉张女士,自己在江宁有套住房,收入稳定,家庭情况也不复杂,希望早点把婚事定下来,并邀请张女士到他家看看。张女士心想,去看看正好打探一下此人底细,于是欣然赴约,跟着他走到江宁区东山街道某小区的一套住房中。到了王某住处,张女士发现房屋中只有他们二人,隐隐觉得不安,便提议出去“坐坐”。然而王某却拽着她的胳膊不让走,非要带她参观房屋,随后仗着人高马大将她拉进卧室强行不轨。事后,他以为张女士不好意思报警,还大大方方地将她送出家门。然而,张女士经过一番挣扎,终于还是下定决心报了警。
日前,王某因犯强奸罪被江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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