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因强暴女儿获刑28年
时间:2008-11-24 17:58 来源: 点击:次
新加坡一名39岁的父亲因23次强暴自己的女儿而被法院处以28年监禁和28下鞭笞。
新加坡《海峡时报》22日报道说,这名男子共有3个孩子,此案的受害者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孩子。自2005年底,该男子开始对当时13岁的女儿进行性骚扰。女孩的男友将此事告诉学校,校方随后通知了警方。
这名男子的妻子和子女,包括受害者,以失去家庭收入为由向法官提出从轻判决的请求,但遭到拒绝。
法官对这名男子说:“我想强调的是,你个人和你家庭的困境完全是由你一个人造成的,没有人会指责你的女儿。”
- 上一篇:5名90后少年结伙抢劫猥亵妇女
- 下一篇:众女子在警务室楼下提供性服务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