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禁毒大案一审宣判 两名主犯获死刑
时间:2008-09-28 18:21 来源: 点击:次
昨日,“2007年第一禁毒大案”———李贤欢团伙制贩毒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该团伙14名成员被依法判刑。其中主犯李贤欢、丁伟明被判处死刑,谭立业被判处死缓,司徒雷、李国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成员则分获有期徒刑15年至1年5个月。据查,该团伙贩卖制毒原料两吨多,制贩冰毒、海洛因、麻果等各类毒品成品、半成品数百公斤,数量之巨,全国罕见。
据查,为了制贩毒品更加“安全”,李贤欢团伙还搞来了枪械和假军牌。2006年11月间,李贤欢在广州市海珠区宜利街2号3202房住处将手枪2支、子弹27发交给丁伟明保管,丁伟明随后把枪支、子弹转移藏匿。2006年12月间,被告人易岚受被告人丁伟明的指使,以每副约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了5副伪造的军用车牌等。
昨日判决后,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的被告人易岚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的黄金玲当庭表示上诉外,其他人尚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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