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猎物 成了合伙人
2003年11月,离家打工的桂荣遇到了李子义,那时15岁的李子义在四川泸州市的一家饭馆打工。当晚,桂荣请初次见面的李子义喝酒,趁机和她发生了关系。
一夜之后,李子义在桂荣的要求下不再到饭馆上班了,两个人过上了同居生活。但过了仅一个月,桂荣就强迫李子义去卖淫,并威胁她不要将事情告诉家人。“如果我家里人来找我,他就会把我的家人解决掉。”
就这样,李子义做起了“小姐”。李子义害怕去卖淫,但却更害怕桂荣的淫威,她跟着桂荣到了新疆。一天,桂荣与一名男子发生冲突,在争执中,桂荣将对方杀死。
从此,李子义与桂荣走上了逃亡的道路。
2006年,二人逃到昆明,他们合伙做起了“生意”,计划控制一些打工妹去卖淫来为自己赚钱。
强行拍裸照逼少女卖淫
小兰就是李子义骗来的一个打工妹。2006年10月,小兰所在的饭馆新来了一名叫张梅的小工,这个张梅其实就是李子义。当晚,小兰就被李子义与另外一男一女带到一处出租房,李子义和另外一名女子先后借口离开。小兰感觉到不对劲就想离开房间,没想到该男子拿出一把水果刀,威逼着将小兰强奸了。
后来,小兰才知道这名对自己施暴的男子就是桂荣,另外一名女子竟然也是与自己一样的受害者小云。
第二天早上,李子义与小云一起回到出租房,帮桂荣给小兰拍了几张裸照。桂荣拿着小兰的裸照强迫小兰去卖淫,不然就将裸照寄给小兰的父母,并且放到网上,让小兰没脸再活下去。
为了能活下去,16岁的小兰妥协了,做起了“小姐”。
与小兰一样被桂荣逼迫卖
淫的共有10名少女,她们的年龄最小的才14岁,最大的也只有17岁。只要她们稍有不从,就会被桂荣打骂。李子义向警方承认,桂荣甚至会用木棒、铁锤来打想要反抗的少女。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案发时,受桂荣骗的10名少女被迫卖淫3000余次。
不堪受辱 两少女协力逃跑
2007年9月9日,小兰与小会有机会一起出来,而这时桂荣和李子义没有盯着她们,她们决定逃走。逃出来后,她们给家人打电话,还是觉得不安全的小兰和小会,最后决定报警。
接到报警后,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昆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杜敏做了亲笔批示。1个多月后,警方便宣布这起强迫卖淫案告破,10名少女被解救出来。小兰还告诉警方,她在西苑宾馆邓淑娥的美发厅里见过两个卖淫的小姐,很多时候邓淑娥会与桂荣联系要小姐。
近日,昆明市检察院以桂荣涉嫌故意杀人罪和强迫卖淫罪、李子义涉嫌强迫卖淫罪、邓淑娥涉嫌组织卖淫罪,将三人起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中受害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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