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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少女疑被强奸短片 三涉案男子被拘
时间:2008-09-11 18:49 来源: 点击:

      一段少女疑被强奸的短片近日在香港互联网或透过手机广泛流传,更成为多个网上讨论区的“热门话题”。香港警方接到市民报案后展开调查,迅速在10日拘捕3名涉嫌强奸的青年。

虽然经过陈冠希事件之后,网民都知道不会明目张胆地在网上公开发放淫亵短片或相片,改以FOXY等分享程序传递,但法律界人士提醒市民,此举也涉及发布,同样会触犯发放淫亵物品罪名。

警方发言人指出,10日接获报案指有人发现一段怀疑涉及刑事成分的影片,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随即就影片内容作出调查,并于10日在沙田及大埔分别拘捕3名年龄16至19岁的男子,他们同涉强奸,10日晚被通宵扣查,案件仍在调查中。

涉案段短片长1分48秒,相信是由手机拍摄,画面可见2男1女,3人均身穿某连锁快餐店员工的制服,背景拍到有计算机及一批货物,女方疑被2名男子强暴。受害女子样貌被清楚拍下,估计年仅10多岁,两名男子则年约20岁,镜头外最少尚有1至2人在场。

短片中女子仅穿上衣,不时用手遮掩样貌及避开镜头,不断挣扎及呼救,其中1男子则赤裸上身。片中曾传出1名在镜头以外的女声说“打999”,但一把男声随即回应说“不好”。

据说早于9月2日已见有网民在讨论区谈及有关短片。短片在过去两日极速传播,不少人是经手机互相传送,不少网民则利用FOXY让网民下载短片。网上讨论区则有大批网民在看过短片后参与讨论事件,尝试自行寻找“疑似事主”及疑犯,不过也有部分网民斥责传播该片是对受害人的进一步伤害,呼吁网友停止发布。

香港大学计算器科学系及法律系副教授潘国雄博士表示,无论经任何一个传播媒介,包括手机或互联网,只要向一个或以上人士发放淫亵及色情照片或影片,令对方有机会看到,便涉嫌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及监禁3年。

该报10日致电涉事连锁快餐店,查询是否正协助警方调查等问题,但至截稿前仍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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