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地存放着K粉、冰毒、麻果、电子秤、吸管等,最多的时候存放有大小不等的13包K粉,约1600颗麻果等,完全就像个“毒品超市”。贩毒主犯李某十分谨慎,连其老婆也不知道租住处藏有毒品。昨日,武汉市中院作出宣判,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小交易“带出”大量毒品
2007年9月5日凌晨,在武汉二七路消夜的李某接到电话,自称是熟人的蔡某要购买200元的冰毒。李某便指示雇用的司机冯某到江岸区某小区温馨苑钟楼附近,将一包0.32克的冰毒卖给蔡某。当冯某和蔡某交易结束准备离开时被民警抓获。
20分钟后,李某特地到钟楼附近发现有警车,遂返回住处拿钱准备逃跑,在小区门口被民警抓获。
民警在李某的两处租住地,共查获冰毒173.75克,K粉502.54克,冰毒和大麻叶混合物1.44克,麻黄碱1.2克,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芬美曲嗪(一种兴奋剂)2.03克。
民警除了查处大量毒品外,还缴获了电子秤、分装袋、吸管等物。
租住地宛如“毒品超市”
据吸毒者小河(化名)证实,2006年后,他吸食的海洛因、K粉、麻果、冰毒、摇头丸等,都是从李某的租住地购买的,每次拿“货”的价钱最少200元,最多4000元。
李某供述,在一处租住地的主卧里,放有5大包、6中包和2小包K粉,2大包冰毒,16小袋麻果大约1600颗,另有一把气枪、一瓶钢珠子弹和其他生活用品。在另外一处租住地的主卧里,放有2包K粉、94颗麻果,4袋冰毒等。
李某称,他的这些毒品都是从江边买来的,麻果卖20元一颗,K粉100元3克,冰毒300元一克,主要卖给小河,还有五六个人不知道名字,毒品卖出了一部分。
李某说,电子秤是用来交易的,分装袋和吸管是用来做吸毒工具的。
房门钥匙老婆也不给
李某供述,他的两处租住地都是由司机冯某出面租的。为了保密,李某处处谨小慎微。
李某供述,两处租住地都有两套钥匙,都自己带在身上,不给自己的老婆使用,更没有给过其他人使用,其老婆都不知道李某贩卖毒品的事情。
李某雇用的司机冯某也不知道房里藏有毒品的情况。李某说,他对冯某不是很信任,只让冯某帮他卖过一次毒品。
主犯一审被判15年
今年2月25日,武汉市检察院指控李某、冯某犯贩卖毒品罪,向武汉市中院提起公诉,法院同日立案,并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贩卖毒品的行为包括贩卖毒品、存放毒品、出售毒品等环节,李某在租住地伺机出售,应属贩卖毒品行为的中间环节。
昨日,武汉市中院一审宣判,李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冯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