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店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须实名
时间:2020-02-12 19:4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抗击新冠肺炎)北京:药店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中新社北京2月12日电 (陈杭)如今在北京,前往药店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消费者须实名登记,用于疫情的防控监测。
这是记者从12日在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唐云华在发布会上指出,药店自身防控要做到位,经营产品质量安全要达标,对于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消费者,需登记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病症进展等,用于疫情的监测、防控。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强调:“不要因为一时不在乎,把疾病传染给亲朋好友、传染给自己最在乎的人。”
北京曾通报过一个聚集性病例:疫情期间,退休老人打牌,其中一位后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其牌友近期也被确诊。该退休老人和儿子全家一起生活,负责照顾3岁和1岁孙女。老人的儿子、儿媳相继感染,昨天1岁的孙女也已确诊。防控人员连夜将孩子姥姥从外地接到北京,照顾3岁的孙女。为避免疫情蔓延,该棋牌室已暂时封闭。
据北京市卫健委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高小俊介绍,11日0时至24时,北京市新增10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截至11日24时,北京市累计确诊病例352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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