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斯金锦和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燕丽为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站揭牌。杭州律师程刚是前往该院值班的第一个法援律师:“既然报名来做法援志愿者,我们就要全心全意来值好这个班。”
据介绍,今年5月起,浙江推行申诉案件和刑事速裁案件的法律援助制度。年底前,浙江高院计划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都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站长由法院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人民法院和法律援助机构共同确定。工作站接受法律援助机构业务指导,每个工作日安排律师值班,开展法律咨询、受理援助申请、转交刑事辩护通知等工作。今后,案件当事人不服法院已生效裁决,按照诉讼法的规定,欲提出民事、行政(含国家赔偿)再审申请和刑事申诉的,如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理人的,可直接向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
目前,浙江高院及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丽水等地已有28个法院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苍南法院早在2011年就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司法局派两名律师轮流值班提供服务;金华中院由法援中心安排15家律师事务所轮流指派律师值班;杭州市上城区法院由24名律师轮流值班,今年5月设立以来已接待咨询群众420余人次。宁波市北仑区法院还探索将法律援助引入诉前调解和信访化解。
为促进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长效发展,全省法院为代理申诉案件及参与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律师提供场地、设施、安全、就餐等保障,法律援助机构协助法院制定完善工作站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派驻律师到工作站定期值班。同时全省法院加强经费保障,向省财政部门报告,将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专项经费列入预算。各级法院定期将工作情况反馈给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表现突出的律师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律师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浙江高院去年共立案受理各类申诉案件1899件,其中申诉人为自然人且未聘请律师的案件为1608件。全省法院去年共受理4444件,其中申诉人为自然人且未聘请律师的案件数约3763件。
“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适用范围可以进一步拓宽,比如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自然人作为主体的申诉,均可由律师代理,对其中经济困难、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多次进京到省信访案件等,也可将律师纳入到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机制中。”斯金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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