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启动“举报宣传周” 最高可奖50万
时间:2015-06-24 09:5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举报人有重大贡献,最高可奖50万元
检察机关启动“举报宣传周”活动
发现身边的贪污贿赂、渎职等线索,请向检察机关举报,举报有功还可获重奖!6月23日至26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第17个“举报宣传周”活动。省检察院今天在长沙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王东晖表示,将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提高举报奖励。
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东晖介绍,今年举报宣传的主题是“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群众可以采用信函、走访、传真等方式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统一的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或者12309举报网站、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举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网址是://www.hn.jcy.gov.cn/。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受理公民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中,有一套严格的保密制度。如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举报材料放置于保密场所;通过密封机要袋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个人信息等等。
“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是检察机关鼓励群众举报的一项重要举措。”王东晖说,这里所说的“举报有功”,是指举报真实,提供了重要证据材料,对侦破犯罪案件起了重要作用,或者协助检察机关破案,有效防止了犯罪分子逃跑、转移赃款、毁灭罪证等,为国家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一般应当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进行,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数额和举报材料价值来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2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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