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实施“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
时间:2015-05-14 10:2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四川省高院13日举行实施“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新闻发布会,介绍“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重点保证申请执行人15项重要权利。让申请人在申请立案时就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以便在行过程中更好的行使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省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的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胜权权益的依法保护和最终实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和有效落实。但多年来,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始终存在,导致一些当事人经过司法裁判的权益实现落空,直接影响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该项制度的落实,让申请人在申请立案时就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更好的行使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权利清单”包含在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兑付、失信惩戒、执行终结等重要环节中,关系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实现和权利救济的15项重要权利。分别为:申请执行权、申请保全权、申请回避权、执行进展知情权、采取惩戒措施权、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权、执行到期债权权、案款兑付权、以物抵债权、执行异议权、执行复议权、提起许可执行之诉权、恢复执行权、再次申请执行权、执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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