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可委托代理人
时间:2015-04-27 10:2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中新网4月27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今日介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将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广宇表示,《解释》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一新制度,作了两项规定,一是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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