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游客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 上海年内将推实施细则
时间:2015-04-16 10:2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国家旅游局近期出台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展开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15日,上海市旅游局局长杨劲松做客民生访谈时表示,上海正在制定此项政策的相关实施细则,年内有望出台,今后游客的六种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必要时向海关、交通、银行等机构通报。

  杨劲松介绍,游客不文明行为指旅游活动中,因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破坏环境卫生、损毁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参与赌博及色情活动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将会被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该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视游客不文明情节,保存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计算。

  杨劲松表示,目前,上海市旅游局正协同上海市文明办,细化相关管理方案,共同探索制定《上海市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公民旅游文明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机制,探索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服务单位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平台。此外,正在与上海市教委商量在学校增加文明旅游教育内容。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