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齐鲁大地,阳光明媚,春暖花开。山东省微湖监狱亲属会见室内,李起(化名)拿着会见卡,往电子触摸屏上轻轻一扫,显示屏上立马弹出李林3月份的计分考核。
“我儿子还差5分今年就有减刑机会了。”李起掐指算着儿子李林走出高墙的日子。
服刑人员计分考核明细亲属可查,什么条件下能减刑有本明细账……这是山东监狱规范执法,深化狱务公开,确保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公平公正的一个缩影。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监狱机关刑罚执行重点工作。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对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关系到监狱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这是党中央文件第一次就刑罚执行问题作出要求。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山东采访时了解到,5年来,山东全省共办理减刑133305件(次)、假释46968件(次),服刑人员保外就医1000多件。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有违规办理的案件。
建章立制确保办案规范
2月13日,张容(化名)收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书,这是他第二次获准减刑。第一次减刑是在2013年2月5日。张容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09年入山东省运河监狱服刑改造。
“两次减刑中间间隔一年多时间,我的改造考核分达到80分,按照规定可以减刑一年,这些考核分都是公开的,服刑人员都能看到,很公平。”入监以来,张容改造学习劳动的劲头一直很高。
近年来,运河监狱建立并完善了减刑、假释服刑人员个人申请、三级合议、两次公示、两次通报和奖优罚劣五项制度,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进行,确保执法公正。
在运河监狱,每次办理减刑、假释,要提前10天对全体服刑人员下发通知,服刑人员填写监狱统一印制的《减刑假释申请表》。“实行减刑、假释服刑人员个人申请制度,可以对警察起到一定的提示作用,有效防止警察因工作失误而导致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迟报、漏报、误报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也维护了服刑人员的知情权和刑事权利,保障了减刑、假释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准确地进行,促进了服刑人员自我改造的积极性。”运河监狱负责人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建立和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执法制度,是山东省监狱机关一贯做法,是确保公正执法的重要基础。早在2005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细则》,明确和规范了办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的具体标准和程序。2009年,根据司法实践新情况、新变化的需要,四部门正对该细则作进一步修订。近几年,山东省监狱系统先后出台了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刑罚执行文书规范,这些强化全省监狱机关刑罚执行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性、规范性文本,使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办案程序更加严密和规范。
“减刑、假释涉及到监狱提请、法院裁定、检察机关监督等执法环节,相关制度的出台,对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相互制衡,确保减刑、假释质量至关重要。”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分管领导说。
计分考核严格执法标准
冯华(化名)因抢劫、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罚金3万元,刑期从2011年5月23日至2016年3月22日止。2012年2月3日入微湖监服刑改造。2014年三季度,根据冯华的考核改造情况,微湖监狱为其提请假释,9月15日获裁定假释。记者注意到,服刑改造期间,微湖监狱对冯华从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等方面进行计分考核,冯华的积分是80.4分。
日记载、周评议、月考核,山东省监狱系统坚持思想改造与劳动改造相结合,对服刑人员服刑改造的全过程实行量化考核。在考核的每个环节,坚持集体研究、及时公示,对服刑人员提出的异议,监狱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复议,确保从源头上规范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工作。
“未经规定程序,不得办理减刑、假释。”山东省制定的刑罚执行工作规范第18条明确规定。据了解,山东省监狱系统坚持减刑假释“四级集体合议研究”“三级公示”制度,所有减刑、假释的事项,都要经过监区评议、监狱职能部门审查、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层层公示并接受驻狱检察室监督,执法环节严谨,执法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
记者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了解到,为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依法严格规范进行,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和各监狱单位都成立了暂予监外执行审批工作小组,对保外就医案件严格办理程序和操作手续,规范保外就医病残坚定、提请、考察、呈报、审批工作程序,集体研究、三级审核、逐级把关。对延长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及时进行实地考察、鉴定和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续保手续,对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服刑人员及时予以收监执行。
5年来,山东监狱系统先后办理了1159名身患严重疾病的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手续,没有发生一起违反规定保外就医的情况。
强化监督筑执法“防火墙”
诸峰(化名)因抢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入狱后,经专业医院鉴定为复发性抑郁症,无服刑能力。微湖监狱根据规定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去年年底,在对诸峰实地考察时,发现其病情好转,经专业医院鉴定,认为其具有了服刑能力,随后便及时予以收监。
“从办理保外就医、实地考察到及时收监整个过程,驻狱检察室检察官都有到场监督。”微湖监狱负责人介绍说,监狱主动邀请驻狱检察官参与对服刑人员的计分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事项的会议研究等工作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发表意见,确保严格办理,保障了监狱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执法安全。
据介绍,山东省监狱管理局还建立了警务督察制度,深入押犯监区检查警察执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在此基础上,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与省检察院联合开展监狱执法巡查巡检活动,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共同到监狱进行“解剖”式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减刑假释工作的管理、督查和指导。
与此同时,山东省监狱机关广泛开展了狱务公开工作,把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权,交给了社会各界。开展狱务公开工作14年来,山东全省累计发放《狱务公开手册》10万余册,全省监狱机关聘请社会执法监督员342名,开通狱务公开电话30余部,设置意见箱400余个,建立了监狱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
“在严格审核服刑人员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严格减刑幅度、起始时间、间隔时间,严格服刑人员保外就医疾病伤残鉴定的基础上,坚持宽严相济,山东是服刑人员假释率全国最高的省份之一,服刑人员改好率在95%以上,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保持在全国最低水平。”山东省监狱管理局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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