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债权债务>转按揭>
叫停加按揭不提倡转按揭
时间:2010-05-14 16:24 来源: 点击:

  温州银监分局局长吉明在前天召开的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切实防范房地产及相关行业风险,严禁发放加按揭贷款,不提倡转按揭贷款。记者也从全市有开办相关业务的各银行了解到,目前银行纷纷从紧控制加按揭、转按揭业务,银行已基本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所谓加按揭贷款,即根据房子升值幅度增加贷款额度的贷款。以一套评估价格为100万元的房产为例,按规定放贷70万元。一年后,该房产市场价涨至150万元,此时房贷申请人与银行重新按增值后的价格签订按揭协议,就可多获得35万元贷款。温州市商业银行是在2006年楼市行情火暴的背景下出现这种房贷新品的。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加按揭业务。

  而对于市民最关心的转按揭贷款业务,监管当局也持“不提倡”的态度。去年央行出台个人住房贷款新政后,符合条件的个人房贷利率最低可以下调30%。由于温州市各家银行对于存量房贷客户的优惠政策有所不同,使得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一些已贷款的老客户选择房贷“搬家”,转向一些能享受到7折优惠的其他银行。

  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士表示,该局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执行首套自住房、普通住房和首套自住改善型普通住房的信贷优惠政策,对存量房的利率优惠政策要严格按照银行自身的风险定价和合同约定两项原则来执行,不准银行间开展无序竞争。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