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责任由谁签定
时间:2010-05-15 15:15 来源: 点击:次
去找法医进行药理鉴定与病理鉴定 比较麻烦的,最好找大点的 省级的,如果在省级的医院出的问题就要到 国家级的鉴别机构去了,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起诉至法院的,医疗机构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应负有举证的责任,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管鉴定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均由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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